連續三年!農業農村部開展“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 |
來源:農財網種業寶典 2021-4-29 9:03:00 |
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 嚴格品種和市場監管 強化執法辦案,全面凈化種業市場 農業農村部決定自2021年起 開展為期3年的“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農村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及今年中央1號文件精神,落實打好種業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嚴格品種和市場監管,強化執法辦案,全面凈化種業市場,我部決定自2021年起,開展為期3年的“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現將《2021年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抓好落實。在工作過程中,如有重要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我部反映。 聯系人: 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 宋偉 電話:010-59193209,郵箱:zysscc@agri.gov.cn 農業農村部法規司 王娜 電話:010-59191429,郵箱:zfszfjdc@163.com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21年4月25日 2021年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方案 為全面凈化種業市場,落實打好種業翻身仗部署要求,加強農業農村法治建設,我部決定于2021—2023年開展為期3年的全國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2021年活動方案如下。 一、基本思路 按照黨中央關于打好種業翻身仗部署要求,以推動種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目標,以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為重點,以集中整治為抓手,堅持部級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原則,覆蓋品種管理、市場監管、案件查處全鏈條,強化部門協同和上下聯動,不斷提高治理成效,營造創新主體有動力、市場主體有活力、市場運行有秩序的良好發展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總體目標。通過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侵權套牌等違法行為得到有力打擊,品種權保護意識明顯增強;通過嚴格品種管理,逐步解決品種同質化問題;通過集中整治和監督檢查,制售假劣、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等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農作物種子質量抽查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通過強化種業領域日常監管與執法辦案的協調配合,種業治理成效更加明顯。 (二)細化目標。2021年地方農業農村部門年度細化工作目標如下。 —省級目標:組織對轄區內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執法工作現場指導檢查,覆蓋率分別不低于40%、20%;組織對部省發證種子、種畜禽企業等進行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被檢查企業問題整改合格率100%;組織開展省級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抽取種子樣品數量不少于上年;組織對52個國家級“兩雜”制種大縣和100個區域性良繁基地檢查,覆蓋率100%;對農業農村部轉辦督辦的投訴舉報線索依法及時處理,書面反饋率100%。 —地市級目標:組織對轄區內縣級農業農村部門種業監管執法工作現場指導檢查、交叉互查,覆蓋率不低于50%;組織對地市級發證種業企業進行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被檢查企業問題整改合格率100%;對國家級制種大縣和良繁基地監督檢查覆蓋率100%;開展市場檢查和市級種子質量監督抽查,抽取種子樣品數量不少于上年。 —縣級目標:對縣級發證的種業企業現場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對轄區內種子經營門店抽查檢查覆蓋率不低于50%,對被抽查門店備案經營品種抽樣覆蓋率不低于30%,被檢查企業、經營門店問題整改合格率為100%;轄區內生產經營主體備案率及生產經營品種備案率為100%;達到移送條件的案件,向公安部門移送率為100%。 三、重點任務 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在春夏秋冬關鍵時間節點,對重點環節、重點品種、重點區域組織開展集中治理,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全面凈化種業市場。 (一)強化種業知識產權保護 1.加強法律法規建設。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提高原始創新保護水平。配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出臺關于審理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司法解釋,強化司法保護。研究修訂植物新品種復審規定。(農業農村部種業司、法規司,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 2.加大品種權保護力度。優化植物新品種審查流程,壓縮審查周期,提高審查質量和效率。鼓勵申請者依規開展委托測試。制定發布維權指南。建立全國統一的侵權案件協查聯辦平臺。各省要組織開展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培訓及普法宣傳。各級要強化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手段,建立侵權糾紛案件快速處理機制。(農業農村部種業司、法規司、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二)嚴格品種管理 3.狠抓品種審定監管。提高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標準,健全同一適宜生態區引種備案制度,加大審定品種撤銷力度,大幅減少同質化和重大風險隱患品種。強化主要農作物聯合體、綠色通道試驗監管,建立健全試驗主體退出機制。(農業農村部種業司、全國農技中心,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4.啟動登記品種清理。以向日葵為突破口,開展非主要農作物品種清理。以取得植物新品種權品種為重點,依法嚴格處理違法違規登記行為,公告退出一批違規品種。(農業農村部種業司、全國農技中心、農業農村部科技發展中心,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三)加強種子和種畜禽監管 5.嚴格制種基地監管。以制種企業生產經營許可、生產備案、委托合同、品種權屬和親本來源等內容為重點,開展制種基地日常檢查巡查,嚴厲打擊盜取親本、搶購套購等侵權行為。建立制種主體紅黑名單制度。開展制種基地苗期轉基因檢測,強化種子收獲前檢查,嚴禁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出基地。制種基地監管成效將作為制種大縣獎勵安排重要依據。(有關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6.加強種子企業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檔案、包裝標簽及種子質量、真實性、轉基因成分等。落實分級分類監管要求,對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投訴舉報較多或有重大種子案件的企業,加大檢查抽查頻次,實行品種檢查全覆蓋;對于信用好、開展種子質量認證等企業可減少檢查頻次。對承擔2021年國家種子儲備任務的企業協助開展全覆蓋檢查。(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7.加強市場檢查。農作物種子市場方面,在春季、秋季等用種關鍵時期,重點檢查種子包裝標簽、生產經營備案、購銷臺賬和種子質量、真實性、轉基因成分檢測等。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強化屬地電商渠道種子經營行為的監管。種畜禽市場方面,重點檢查無證(含過期、超范圍)生產經營、假冒優質種公牛冷凍精液、系譜檔案不全等問題。各省份應將許可信息錄入“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管理系統”,對工作進行自查。開展種畜禽質量監督檢驗、桑蠶種質量抽查。(各省級農業農村部門) (四)加大種業執法力度 8.嚴查種業違法案件。以品種權侵權、制售假劣、無證生產經營、非法生產經營轉基因種子等為重點,加大案件查辦力度。一般案件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市縣級查處,跨區域、重大復雜案件由省級查辦或組織查處、掛牌督辦,查處結果及時公開。農業農村部將定期通報各地種業案件查處情況,遴選發布種業違法典型案例和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典型案例。(農業農村部法規司、種業司,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9.建立健全執法協作機制。強化跨區域種業執法聯動響應、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一處發現、全國通報、各地聯查”。健全種業監管部門和農業綜合執法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確保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事有人辦、責有人擔。完善與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的線索通報、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間協作配合。加強種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構成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打擊。(農業農村部法規司、種業司,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10.強化種業執法能力。加快整合組建省市縣三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確保機構設置、“三定”印發、人員劃轉、執法保障“四到位”。將種業執法作為2021年全國農業行政執法大練兵活動的重要內容。以提升種業執法實務技能為重點,加強培訓,提高執法辦案水平。利用全國農業綜合執法信息共享平臺、種業大數據平臺等,提高執法信息化水平。(各級農業農村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主體責任,抓好組織落實。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體落實方案,于2021年5月14日前在本單位官網公開。我部將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作情況進行核查,并作為“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全國雙打考核”及種業延伸績效考核相關指標評價的重要依據。種業監管執法情況將作為全國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示范單位和示范窗口創建的重要依據。 農業農村部將在關鍵時間節點,派出檢查組赴重點地區開展制種基地、企業、市場督導檢查,由全國農技中心組織落實。全國種畜禽質量監督檢驗、桑蠶種質量抽查活動,分別由全國畜牧總站、農業農村部蠶桑產品質檢中心(鎮江)組織落實。我部將適時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 (二)壓實監管責任。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導檢查作用,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工作任務的安排部署。市縣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部署要求落細落小,抓好具體實施。要加強簡易種業案件及糾紛的快速處理,建立“綠色通道”,有效降低維權成本,力爭將案件糾紛就地化解。 (三)加強宣傳總結。要開展工作經驗做法、典型案件等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震懾違法行為。要加強信息報送,省級農業農村部門每月20日前報送工作動態信息1篇以上,首次報送時須同時報一名省級信息工作聯系人。及時開展工作總結,今年12月10日前將種業監管執法年活動總結及附表(含種業典型案例2—3個)書面報送我部種業司、法規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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