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農資行業十大政策法規!事關你我他 |
來源:農財網農化寶典 2020-12-24 9:01:00 |
極不平凡的2020年行將過去。這是直面挑戰、化危為機的一年。無農不穩,無糧則亂,突如其來的新冠疫情讓春耕生產、農資供應變得尤為重要,也賦予了所有農資人新一年無數挑戰和使命擔當。 這一年,從國家到地方,精準施策對癥下藥,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突出解決疫情防控期間反映強烈的農資運輸問題,全力保障春耕農資及時供應,做到防疫備耕“兩不誤”。 這一年,國家化肥商儲改革“靴子”落地,化解市場供求矛盾,為糧食生產保駕護航;復混肥、大量元素水溶肥等7類肥料取消登記改為備案,簡政放權,激發企業創新活力。 這一年,多個行業重磅法規出臺,將對未來產生深遠影響。全國首個化肥施用限量地方標準在浙江杭州推行,預示著存量市場的競爭將更加激烈;百草枯國內正式禁售,一個時代終結;《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實施,將建立長效機制,清除“生態炸彈”。 我們回顧全年,梳理出十大政策法規,幫您串起農資行業極其難忘又”濃墨重彩“的2020年。 1.2020中央一號文件 政策名稱:《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 發布時間:2020年2月5日 政策亮點:對標對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集中力量完成打贏脫貧攻堅戰和補上全面小康“三農”領域突出短板這兩大重點任務。持續抓好農業穩產保供和農民增收,推進農業高質量發展,保持農村社會和諧穩定,提升農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確保脫貧攻堅戰圓滿收官,確保農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農財短評:這是21世紀以來第17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中央一號文件。面對國內外風險挑戰明顯上升、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復雜局面,穩住農業基本盤、發揮“三農”壓艙石作用至關重要。一號文件強調糧食生產要穩字當頭,穩政策、穩面積、穩產量,釋放了鮮明的政策信號。 2.抗疫情保春耕系列政策措施 政策名稱: 1、國家發改委 公安部 農業農村部等16部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做好2020年春耕化肥生產供應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月17日 2、特急·明電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關于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 全力做好春季農業生產物資運輸服務保障的緊急通知》 發布時間:2月26日 3、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不誤農時切實做好農資保供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月27日 4、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當前春耕生產工作指南的通知》 發布時間:3月2日 …… 政策亮點:統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春耕生產工作,推動農資企業復工復產,打通農資運輸通道,推動農資門店開門營業,解決農資進村入戶難題,加強市場監管。 農財短評:無農不穩,無糧則亂。2020年的春季對于農資流通企業來說,注定是一個不平凡的季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入攻堅戰的關鍵時刻,又適逢春耕生產時節。 國家多次對春季農業生產作出重要指示,各地作出系列重要部署,廣大農資企業有擔當,積極復工復產,農資供應不脫銷、不斷檔,做好市場價格“穩壓器”;全體農資人沖鋒在前,營銷和技術服務“下沉”到一線,打贏了戰疫情、保春耕硬仗。 3.降低化肥企業用電用氣費 政策名稱: 《關于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關于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 發布部門:國家發改委 實施時間: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政策亮點:一是提前執行淡季天然氣價格政策,對化肥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的行業給予更大價格優惠;二是降低企業用電成本,電費結算打“九五折”。上述措施均執行至6月30日。 農財短評:化肥是糧食的糧食。從國家到各省市都有新措施,在用電、用氣等方面進行階段性降價,是支持涉農生產的化肥企業復工復產、保障春耕農資供應的“硬核”措施。 4.全國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 政策名稱:《交通運輸部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免收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的通知》 實施時間:2020年2月17日零時-5月6日零時 政策亮點:全國收費公路免收車輛通行費! 農財短評:免費政策實施以來,全國高速公路交通量快速增長,對促進疫情防控和農資行業復工復產、保障春耕生產和農資供應發揮了重要作用。 5.《主要作物化肥定額制的限量標準》 發布部門:杭州市臨安區市場監管局 實施時間:2020年4月14日 政策亮點:該標準是全國首個化肥施用限量地方標準,制定了單季稻、迷你番薯、茄子、瓠瓜、茶樹、桃樹、葡萄、雷竹、山核桃等9種作物的每畝目標產量對應的化肥(氮磷鉀)用量限值。 農財短評:按照規劃,2022年,浙江全省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額制度,化肥(氮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如此看來,爭奪存量的時代背景下,限制化肥用量的政策如果在全國鋪開后,將會加劇化肥行業競爭壓力!笆!闭邽橥,生產企業與經銷商必須要看清趨勢,早謀劃早布局增值高效肥料產品線。 6.七類肥料取消登記改為備案管理 政策名稱:《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對部分肥料產品實施備案管理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年9月21日、9月30日 政策亮點: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農用氯化鉀鎂、農用硫酸鉀鎂不再在農業農村部登記,改為備案。復混肥料、摻混肥料不再在省級農業農村部門登記,改為備案。 農財短評:簡化肥料管理程序,減輕了企業負擔,有利于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和推進肥料新產品推廣應用。 7.肥料登記試行告知承諾制極簡審批 法規名稱:《三亞崖州灣科技城肥料產品登記告知承諾制審批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部門:海南省農業農村廳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4日 政策亮點:肥料登記時提交申請書和承諾書,審查通過當日可核發登記證,其他申請材料可在審批通過后兩年內提交;一個登記證可以登記兩個以上肥料產品和生產地址。不過,本《辦法》僅適用于在三亞崖州灣科技城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省級登記審批權限范圍內的肥料產品。 農財短評:海南是國家自由貿易港政策的主要承接地和先行先試的“孵化器”,在這個全國最大改革“試驗田”里大膽探索、提前布局肥料登記證制度改革,值得全體肥料人期待。 8.《國家化肥商業儲備管理辦法》 發布部門:國家發改委 實施時間:2020年9月1日 政策亮點:國家化肥商業儲備分為鉀肥、救災肥、春耕肥三部分,儲備化肥品種包含氮、磷、鉀、復合肥。其中,鉀肥儲備進口肥占比不低于 80%;救災肥、春耕肥儲備全部為國產肥。接下來的招標確定了150萬噸鉀肥和45萬噸救災肥儲備承儲企業、805萬噸春耕肥儲備承儲企業。 農財短評:通過儲備與經營有效結合,國家化肥商業儲備制度將充分發揮“蓄水池”作用,熨平供需失衡帶來的價格波動,促進糧食穩定生產,進而實現政府、行業、企業及農民利益多贏。 9.《關于切實加強百草枯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發布部門:農業農村部 發布時間:2020年9月25日 政策亮點:9月25日后,國內企業合法生產的百草枯產品只能用于出口,境內不得銷售、使用。 農財短評:這是一個被“喝停產”的農藥!百草枯便宜又好用,這是業內形成的共識。但百草枯中毒后無特效解毒劑、死亡率高等是導致其被禁的主要原因。隨著百草枯禁用,為草甘膦和草銨膦提升了市場增長空間,今年這兩個品種價格飆升,正是佐證。 10.《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 發布部門:農業農村部 生態環境部 實施時間:2020年10月1日 政策亮點:明確規定了農藥經營人員的回收義務:農藥生產者、經營者應當按照“誰生產、經營,誰回收”的原則,履行相應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義務。農藥經營者應當在其經營場所設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不得拒收其銷售農藥的包裝廢棄物。 關于不按要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辦法第十九條也做了明確的處罰規定:農藥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未按規定履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義務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予以處罰,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農財短評:建立長效機制,清除“生態炸彈”。辦法實施前后,多地在前期先行試點的基礎上總結出一套合理有效的回收方案,增強了廣大農民責任意識,將有效遏制隨意丟棄農藥包裝廢棄物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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