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農資經銷商斷貨后翻包銷售39噸獲刑6個月 |
來源:荊楚網 2020-4-14 10:00:00 |
為謀取利益,男子非法灌裝農用化肥,并冒用A品牌商標進行銷售。4月9日,筆者從隨縣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七萬元。 A品牌商標是湖北B生物公司登記注冊用于農業的肥料商品商標,湖北C肥業公司接受湖北B生物公司的委托而使用該商標。 被告人劉某某系仙桃化肥經銷商,于2017年購進A品牌三銨化肥銷售后,農戶均稱贊該化肥質量好,被告人劉某某欲繼續銷售該產品。因該產品銷量好,農戶需求量大,A品牌三銨肥供不應求,導致被告人劉某某未能從湖北C肥業公司購買到A品牌三銨肥。 劉某某見湖北C肥業公司銷售的微生物復合肥亦可用于水稻等農作物,且價格遠低于A品牌三銨肥,便起意用便宜的復合肥替換為A品牌三銨肥銷售。于是,劉某某雇人將購買的復合肥拆開裝進假冒A品牌注冊商標的三銨肥包裝袋并封裝。經統計,劉某某共計銷售假冒A品牌注冊商標三銨肥39噸,銷售金額共計98720元。 受理該案后,隨縣人民檢察院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某某,并告知了其相關權利義務。劉某某自愿如實供述罪行,并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隨縣人民法院經審理后,采納了隨縣人民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做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他人所有的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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