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防治法將于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會有哪些影響呢? |
來源:農資與市場雜志 2018-12-22 9:43:00 |
農業生產離不開土壤,土壤為作物提供一個支點,良好的土壤可以源源不斷的為作物供給營養,而被污染的土壤則會直接影響作物的產量、質量。2018年8月3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全票通過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并于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此項政策將加大對土壤污染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污染土壤者嚴懲重罰!那么,這項法律的實施對我們農業生產者們有哪些影響呢?哪些農業行為會被罰款呢?下面小編就為您解讀土壤污染防治法。 不規范處理農業投入品的廢棄物 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農業投入品生產者、銷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農業投入品使用者為個人的,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罰款。 影響:在農業生產過程中,過量的農業和化肥會導致土壤病害頻發,特別是農藥和化肥的包裝廢棄物更是難以被土壤降解,從而形成土壤污染。所以,在今后的農業生產中,對于使用后的肥料等包裝廢棄物以及農用薄膜等,一定要及時交給專門的機構進行無公害處理。如果農戶個人違反的話,將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向農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質 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向農用地排放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礦、礦渣等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影響:種過地的朋友都知道,農用地一旦被排放有毒有害物質,不僅不能再種地,受污染的土地上已經生長的作物也將面臨死亡。所以對于這種危害土壤的行為是一定要重罰的!輕者處以10萬元以上罰款,嚴重者將面臨拘留。 污染土壤用于復墾的土地 第八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將重金屬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含量超標的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復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影響:土地復墾是為我們農業生產的持續性有幫助的好事情,重金屬、生活垃圾等污染用于復墾的土壤行為是將被嚴厲禁止的!一旦發現,將面臨10萬元以上的罰款,并責令恢復耕地。 如今土壤污染已經成為農業發展的“攔路虎”,所以國家在對污染土壤行為進行重罰的同時對于土壤修復也是有補貼的。那么,一畝補貼多少錢呢?補貼要求是什么? 土壤修復補貼政策 補貼對象: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組織等。 補貼要求:原則上,申報的高標準農田,平原地區不低于5000畝,丘陵山區不低于2000畝。 補貼金額:畝均財政資金投入不超過1500元。(具體金額以當地政策為準) 除了土壤修復補貼外,最近農村也在進行“三清一改”行動,主要就是清垃圾、清塘溝、清畜禽糞污、改變影響農村人居環境的不良習慣等。再加上明年起就要實施的這項土壤污染防治法,相信在社會、國家的推動下,我們農村會越來越美麗。 以上就是給大家整理的與我們農民息息相關的農業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規,此次的土壤污染防治法是我國第一次將土壤污染防治寫進法律中,小編認為保護好這片生我養我的土地,是每個人都應盡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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