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樺川假種子事件:每坰地賠償1600斤水稻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1-12-13 |
來源:中國廣播網 中廣網樺川10月4日消息(記者周義)國慶節前,中國之聲關注了黑龍江省樺川縣12家農戶、300多畝地遭遇假種子事件。這12戶農民大都是承包土地的種植戶,從當地的田鵬種業買了4000斤的假稻種,結果大面積欠收。事件報道之后,事情的進展如何呢? 經銷商難逃責任 12家農戶買的種子經過鑒定,原來不是龍精31,產量下降不說,質量還難以保證。雖然田鵬種業也是從別的公司買進的種子,但做為經銷商,難逃責任。樺川縣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股長羅立新: 羅立新:田鵬公司也是從別的公司進的種子,但是那個公司不在我們管轄范圍之內,但是那個公司不認可包賠。但是田鵬公司作為經銷商必須給農民有個說法。數額比較大,如果夠罪,就對對方公司進行立案偵查。 中國之聲報道此事后,售賣假種子的企業田鵬種業和12家農戶在樺川縣工商局的主持下進行協商,結果是什么呢?樺川縣工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股長羅立新: 羅立新:(協議內容)是每坰地賠償1600斤水稻,回收水稻,按照龍精31的價格回收。不會再作為種子,轉為商品糧,碾成大米。 農戶的擔心 但記者回訪農戶時發現,田鵬種業回收12家農戶種的水稻,還要看水分是否達到標準。田鵬種業的水分標準又以什么作為依據呢?農民們很擔心田鵬種業以種種借口拒絕回收。 農民:能不能保證按照協議進行? 田鵬種業:我們保證按照協議進行,一點疑議沒有。 農民:這個水分是怎么回事?是很難達到的標準,還是普遍的標準? 田鵬種業:因為是按照種子價格進行回收的,所以就要進行種子的標準。 農民:回收的水稻是用作什么用途呢? 田鵬種業:這批水稻我們轉商。 農民:轉商的話還要要求水分的標準么? 田鵬種業:因為我們給他們的價格是種子的價格,不是商品糧的價格,所以我們還是按照種子的標準來。 農民:歸根結底不還是因為買了你們種子的原因么? 田鵬種業:水分不是種子決定的。任何一個水稻品種都得達到15個水以下才能入庫。這是總的標準。 農民:不是龍精31種子種出來的水稻,能不能達到你們的標準呢? 田鵬種業:完全可以達到。 遭受損失的農戶表示,只是希望田鵬種業能夠踐行協議,把損失降到最低: 農戶:按照稻種價格回收,市場上的最高價格回收,水分達到15個水,水分達到了就可以收了。 農戶遭遇到假種子事件,是任何一方都不想看到的。但令人欣慰的是,各方都表現出了積極和認真的態度。我們也希望,這件事能夠順利的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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