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農委公布十起制假售假案件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5-2-16 |
大連市農委認真履行農資打假牽頭職責,積極做好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投入品的日常監管,為保障農業生產安全,奪取全年糧食豐收、促進農民增收提供了強有力支持。 為凈化農資市場,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震懾違法分子,市農委農業行政執法支隊決定對2014年查處的2起肥料案件,4起農藥案件,2起獸藥案件,2起飼料案件等10起案件進行公布。 一、大連普灣新區炮臺萬發農資商店銷售擅自修改標簽內容的肥料案 2013年12月11日,在市農委執法人員的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大連普灣新區炮臺萬發農資商店銷售的肥料登記證號為農肥(2004)準字0324號的蘭月牌核苷酸極品植物核動力肥料產品,擅自修改標簽內容,通過核實銷售記錄,該公司共獲得收入8400元,違反《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該公司提出警告,并罰款16800元。 二、大連超遠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未取得肥料登記證的肥料案 2014年2月26日,市農委執法人員發現大連超遠農業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由菏澤浩歌農用化學有限公司生產的登記證號為農肥準字1211號的植酸水溶性肥料(膨大壯)與農業部公布的登記信息不符,疑似為冒用其他廠家肥料登記證號。通過核實銷售記錄,該公司共獲得收入5045元,違反了《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該公司提出警告,并罰款10090元。 三、瓦房店市崗店農業技術推廣站經銷二部經營劣質農藥案 2013年12月12日,經市農委執法人員檢測發現,瓦房店市崗店農業技術推廣站經銷二部批發銷售的“異丙威”煙劑農藥為劣質農藥,通過核實銷售記錄,該店獲得銷售收入4740元,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沒收其劣質農藥11件,違法所得4740元,并罰款14220元。 四、瓦房店市金億農資有限公司經營劣質農藥案 2013年12月11日,經市農委執法人員檢測發現瓦房店市金億農資有限公司批發銷售的“異丙威”煙劑農藥為劣質農藥。通過核實銷售記錄,該公司共獲得銷售收入9900元,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沒收該公司劣質農藥90件,違法所得9900元,并罰款49500元。 五、大連越達農藥化工有限公司生產未取得農藥登記證或農藥臨時登記證農藥案 2014年2月24日,市農委執法人員發現大連越達農藥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農藥分裝登記證,生產標稱為臺灣億豐農化廠股份有限公司的農藥登記證號為PD20070393草甘膦異丙銨鹽水劑,通過核實生產記錄,該公司共生產68件,共計680公斤。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其停止分裝生產該種產品,并罰款30000元。 六、瓦房店紅運農業物資經銷處經營劣質農藥案 2013年11月19日,經市農委執法人員檢測發現瓦房店紅運農業物資經銷處批發銷售的“異丙威”煙劑農藥為劣質農藥。通過核實銷售記錄,當事人共獲得銷售收入2700元,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沒收其違法所得2700元,并罰款13500元。 七、大連富美良種豬養殖專業合作社經營假獸藥案 2014年3月24日,市農委執法人員對大連富美良種豬養殖專業合作社正在經營的獸藥黃芪多糖注射液(金克)進行了監督抽樣。按規定執法機關給生產廠家發了《產品確認通知書》,4月15日,執法人員收到生產廠家否認此產品的《產品確認通知書回復函》。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該獸藥產品按照假獸藥處理。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沒收該合作社庫存的假獸藥“黃芪多糖注射液”7盒及違法所得1050元,并處4200元的罰款。 八、普蘭店市蓮城畜牧獸醫器械服務中心經營假獸藥案 2014年4月11日,市農委執法人員對普蘭店市蓮城畜牧獸醫器械服務中心店內正在經營的“長效鹽酸土霉素注射液”獸藥進行了監督抽樣。按規定執法機關向抽取獸藥樣品標注的生產廠家發《產品確認通知書》,5月4日,執法人員收到生產廠家否認此產品的《產品確認通知書回復函》。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認定為假獸藥。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沒收該服務中心庫存的假獸藥“長效鹽酸土霉素注射液”17盒及違法所得150元, 并處1350元的罰款。 九、莊河市匯豐糧油商店經營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飼料案 2014年5月13日,市農委執法人員在對位于莊河市興達街道的匯豐糧油商店正在經營的標稱遼寧鼎豐科潤飼料有限公司生產的仔豬濃縮飼料進行了監督抽樣時發現,該飼料不符合其依據標準Q/LDS001-2012的相關規定,違反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沒收違法所得770元,并處10000元罰款。 十、大連金州區水產飼料商店經營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飼料案 2014年3月24日,市農委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大連市金州區華家街道華家村的華家慶豐糧油門市正在經營的標稱北京農樂旻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飼料0528生長育肥豬濃縮飼料進行了監督抽樣。經檢測該飼料不符合其依據標準Q-TXSSJ 01-2003的相關規定,違反了《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目前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沒收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的飼料25袋及違法所得250元,并處10000元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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