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裝農藥存在哪些問題?是否合法合規?一文為您理清 |
來源:農資導報農藥 2024-4-11 16:26:00 |
在農資市場檢查中,常常發現很多不同的套裝農藥。有的是連體包裝,有的是大包裝套小包裝,甚至是將各種農藥放在一個塑料桶里捆綁銷售;有的外包裝是透明的中轉袋或自封袋,有的則完全是密封無法看到里面的農藥標簽;有的是出自農藥企業的套裝,在外包裝上有農藥標簽標注,有的外包裝和標簽標注很不規范。而與套裝農藥一起捆綁銷售的,有助劑,有肥料。那么這些產品究竟符合農藥管理相關法規嗎?又該如何執法? 一、什么是套裝農藥
1. 從包裝形式上來說,可分為: 連體包裝農藥 套裝農藥 套裝農藥的外包裝制信息五花八門,部分外包裝未印制所含農藥產品標簽任何信息,但印有“高產套餐”“防病增產解決方案”等字樣(圖4);部分外包裝簡單印有所含農藥產品登記證號、生產許可證號等信息;部分外包裝上印有其中一個產品的完整標簽,但未印制其他產品任何信息。
2. 從包裝內容物來說,可分為: 助劑型組合。這類農藥與助劑的組合出于增加產品功效,額外組合進包裝的助劑被稱為“農藥配方助劑”,具有一定的技術含量。 混裝型組合。是指把兩種甚至更多的農藥品種捆綁在一起銷售,來達到一次施用可以防治多種有害生物的目的,具有較強實力且登記產品較多的企業可能以純自主品牌產品進行組合。 全套餐型組合。迎合作物種植藥肥一體化、藥種一體化、水肥一體化等趨勢,一些企業也在探索一體化的農藥產品包裝組合,這也是作物種植綜合性服務的一種模式,可以減少勞動力成本、提高勞動效率、提升農業服務水平。 二、套裝農藥備受關注的原因
部分農藥使用者不具備科學判別農藥、安全使用農藥的能力,更加注重使用過程是否方便、使用后是否有效。套餐農藥將殺蟲劑、殺菌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等不同農藥產品組合,農藥使用者可以簡單將套餐農藥中的產品混合后一次噴施,同時防治多種病蟲害,起到一噴多防、一噴多效的作用,因此得到了一部分農藥使用者的認可。 2. 部分“套餐”有一定的增產作用 部分“套餐”中不全是農藥產品,有的生產企業、經營單位為了打造“套餐”的優勢,還會在“套餐”中配備微肥、葉面肥等產品,使用后與單一農藥產品相比確實有一定的增產作用,也吸引一部分農藥使用者的注意。 3.套餐農藥能增加農藥生產企業、經營單位的銷售額 套餐農藥不能拆分銷售,農藥生產企業、農藥經營單位可以通過生產、銷售套餐農藥,提高農藥產品的銷售量,增加利潤。出于利益考慮,農藥生產者、經營者更有意愿推薦使用者購買套餐農藥,而大部分農藥使用者往往依靠農藥經營者推薦購買農藥,因此套餐農藥銷售份額逐年上升。
三、套裝農藥存在的問題
我國實行農藥登記制度,農藥登記必須開展登記試驗,對安全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審。農藥登記政策對農藥混配有明確規定:農藥混配制劑的有效成分一般不超過2種,除草劑、種子處理劑、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過3種;殺蟲劑、殺菌劑、除草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等不得混配;化學農藥不得與植物源農藥、微生物農藥混配;相同作用機理的藥劑不得混配。套餐農藥未經登記試驗和評審,隨意組合,缺乏理論和技術支撐,存在亂混亂配問題。套餐農藥中的農藥產品往往超過3種,大部分套餐農藥產品同時含有殺蟲劑、殺菌劑、植物生長調節劑等,有的套餐農藥同時含有植物源農藥、微生物農藥和化學農藥。事實上突破了農藥管理的相關規定,安全性、有效性得不到保證。 2.套餐農藥生產、經營和使用中的合規性 套餐農藥加大了虛假委托的風險。我國實行農藥生產許可管理制度,取得農藥生產許可的農藥生產企業可以受委托加工、分裝取得相應農藥登記證的農藥制劑。套餐農藥中很大一部分是多個企業的不同農藥產品組合,彼此之間委托合規性難以驗證,也給農藥監管帶來困難。 經營單位難以對套餐農藥嚴格執行購銷臺賬制度。套餐農藥包含多種農藥產品,農藥經營門店無法按規定在購銷臺賬中記錄每一種農藥產品的名稱、許可證明文件編號、規格、數量、生產企業、聯系方式等內容,無法正確向購買者說明每一種農藥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內容,違反《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套餐農藥加大了超范圍使用農藥風險。套餐農藥中大部分農藥產品登記的施用作物、防治對象和使用方法不一樣。而套餐農藥使用在一種作物上,不可避免地出現不按農藥標簽規定使用農藥的行為。農藥經營者推薦套餐農藥,可能屬于誤導使用者購買農藥。農藥使用者使用套餐農藥,很容易出現超范圍使用農藥問題。 套餐農藥包裝標簽普遍不合格。《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農藥產品應當在包裝物表面印制或貼有標簽。套餐農藥的外包裝無法同時印制全部產品農藥標簽及二維碼,有的套餐農藥僅在外包裝上印制其中1種產品的標簽,有的在外包裝上簡單印制農藥產品的登記證號、生產許可證號,還有一部分外包裝上不印制產品的任何內容,明顯違反了農藥標簽管理規定,也不符合《農藥包裝通則》(GB 3796—2018)標準要求。 3.套餐農藥使用中帶來的風險 套餐農藥的使用容易造成農藥的濫用。套餐農藥通常為多種廣譜殺蟲劑和殺菌劑組合,并不是針對農作物當前病蟲害發生情況開具的“處方”。無論該種作物是否會發生病蟲害,無論病蟲害發生程度,均使用該種套餐農藥,這種做法無疑是加大了農藥用藥量。同時,農藥用藥量過大會使病蟲害加快產生抗藥性,為了起到同樣防病治蟲效果,反過來進一步增大農藥用量,造成惡性循環。 套餐農藥的使用會給生態環境、農產品質量和農業生產帶來安全隱患。套餐農藥的配方未經登記試驗驗證,也未進行安全性和有效性評價,多種農藥混配可能產生聯合毒性。套餐農藥造成的超范圍、超劑量用藥,極易引起農產品農藥殘留超標。多種農藥混配使用,實際上增大了用藥濃度,當氣溫過高時容易導致藥害,甚至可能導致施藥人員中毒,造成農業生產事故。據了解,最近幾年出現的局部、小面積藥害問題,半數以上是由套餐農藥、贈品等導致。
四、套裝農藥是否合法合規
《農藥包裝通則》(GB 3796-2018) 3.2 農藥包裝:在流通過程中保護農藥產品,方便儲運,促進銷售,按一定的技術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輔助物等的總體名稱。 農藥名稱和劑型; 通過此次專項執法檢查,立案查處了一起外包裝內容表述為肥料,內包裝物是肥料和農藥混合包裝的違法行為。這是青島對連體包裝、農藥“套餐”式包裝銷售開出的首個罰單,也是青島范圍內的首案。 今年8月份,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針對農藥監督中發現的種種亂象,要求各地對農藥經營商戶所經營的農藥產品與其上傳的農藥登記證不對應、農藥連體包裝和套餐式包裝、人為損壞農藥標簽二維碼、銷售過期劣質農藥、未建立購銷臺賬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還明確要求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以委托加工為名出租、出借農藥登記證,套證、套牌生產經營,銷售連體包裝、“套餐”農藥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顯然,農業農村部農藥管理司將銷售“連體包裝、套餐農藥”行為與種種農藥違法行為并列,視套裝農藥為非法。對此,近日山東青島西海岸新區農業農村局對連體包裝、農藥“套餐”式包裝銷售開出了首個罰單。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加強當前農藥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農辦農【2023】29號) 針對當前一些地方出現農藥非法生產、違規經營等問題,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農藥生產企業、經營單位、電商經營者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生產經營主體許可證件是否齊全、農藥產品質量是否合格、農藥包裝標簽是否符合要求、購銷臺賬記錄是否齊全,電商經營者是否具有經營許可證、是否違規銷售禁限用農藥及未登記的農藥等,尤其要依法打擊以委托加工之名借證、套證、貼牌生產銷售,以套餐包裝形式捆綁銷售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加強日常監督,摸清掌握違法線索,強化行刑銜接,聯合公安部門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各地要安排專項資金,加大農藥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豇豆主產區要突出抓好農藥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全面落實購銷臺賬記錄,記錄限用農藥的施用作物,指導農民科學合理使用,堅決打擊違規銷售使用禁限用農藥、隱性添加和制售假劣農藥等違法行為。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暢通農藥舉報熱線電話,及時查處舉報案件線索。 五、逐步規范套裝農藥的思考
2. 套裝農藥推進技術革新 以提供作物解決方案為目的的套裝農藥大量涌現,標志著我國植保面臨著新形勢、新變革,也是農業全程化服務的一種需要。 套裝農藥既然已成為一種現象,就要進行適度地規范并加以科學引導,共同推進植保技術革新,助力農業現代化。對此,山東通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德均提出三點建議: 第一,建議農藥生產企業根據現行的《農藥標簽和說明書管理辦法》,套餐內的產品要符合電子標簽的核準內容,對整體套餐不得以夸大、超范圍、超劑量等方式宣傳推廣; 第二,套餐外包裝使用透明材料,且最多僅呈現企業文化等涉及企業整體的宣傳內容,而不要涉及含量、用量、功效等農藥產品內容; 第三,推廣過程嚴格按照核準的電子標簽推薦作物、劑量履行植保指導義務,避免因推廣過程不合規致使承擔責任。 從網絡檢索的諸多案例來看,農藥企業是不能直接將不同的品種、不同的品牌、非農藥產品放入一個包裝中。最穩妥的辦法是可用一個簡單的包裝袋或空的周轉箱放置農藥產品和其他單品,讓渠道商或噴藥者自行復配。其實,這就像農藥生產廠只給渠道商或用戶一個購物籃,由他們根據有關部門開出的藥方自主拿藥、配藥,如同大家進超市選購商品一樣操作。因此,原本農藥生產廠商及銷售渠道商們設想,預先直接由廠家生產出連體包裝或套裝產品然后進行銷售,從而淡化價格、區別競爭產品的做法恐怕很難得到官方認可。 業內人士表示,農藥套裝式銷售完全可以借鑒醫院開處方藥的做法,憑處方來配制不同品種的農藥,并對每一個品種標明價格、使用方法等,而不是事先就把套餐農藥打包進行銷售,這種做法很難行得通,也較難管理。但基于與時俱進的創新思維、滿足大眾便利追求,我們也要積極對套裝農藥進行科學分類,在滿足質量追溯前提下,正本清源,對農藥套裝銷售現象進行監督指導,實現由亂而治。 因此,生產廠家應開展產品的試驗示范推廣,摒棄通用思維,嚴格按照混配原則來配藥;渠道商對合作廠家提供的套裝農藥要積極到植保技術部門備案,主動接受監管部門的管理,以避免植保套餐給自身帶來不利影響;用戶要從正規渠道進貨,致力于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理性找到品牌產品、品牌服務商來保障農作物的豐產豐收。 |
相關閱讀 |
2月辛硫磷原藥企業國內銷售情況分析 |
百草枯行情:春節前變化不會太大 |
五月國內農藥原藥市場供需兩極分化,這是怎么啦?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