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水溶肥檢出農藥隱性成分,農資店賠償30余萬 |
來源:農財網農化寶典 2020-9-25 9:46:00 |
日前,葡萄種植戶白某因使用了含農藥隱性成分的水溶肥導致40畝葡萄園出現生長受到嚴重抑制、葉片變厚、果穗不拉長、果粒不膨大等癥狀,造成約44萬元的損失。經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判決,售賣該假農藥的許昌魏都某農資店翟某賠付白某44萬元。后經協商,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翟某賠償白某經濟損失30余萬元。 為表達謝意,9月8日上午,白某來到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將繡有“一心一意為民辦事 依法辦快速到位”的錦旗和自己種的葡萄交到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七里店法庭副庭長吳真真手里。 案情回顧 白某,建安區蔣官池鎮某村人,承包了40畝葡萄園,經過其幾年精心培育,該果園已進入盛果期。2019年5月,白某在許昌魏都某農資店購買了6袋鄭州某農化有限公司生產的“梢無憂”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并將其中4袋水溶肥料用于葡萄園,卻發現10天左右后葡萄出現生長受到嚴重抑制、葉片變厚、果穗不拉長、果粒不膨大等癥狀,葡萄園因此受影響減產,損失慘重。 受魏都區和建安區執法大隊邀請,許昌市植保站站長王燕帶領植保技術人員和農技部門專家一起實地查看了受害葡萄園癥狀表現。對葡萄生長異常癥狀各位專家當時并沒有找到具體原因,面對憂心忡忡的果農和四十畝果園遭受的數十萬元經濟損失,市植保站急農民之所急,經查找資料和多方咨詢后,提出了合理建議并經資質部門檢測出了“梢無憂”含11.7%的“多效唑”農藥隱性成份,據此定性為假農藥。 經鑒定,葡萄生長不良與該肥料直接存在因果關系。經評估,40畝葡萄園損失在44萬元左右。多次協商無果,白某將許昌魏都某農資店、鄭州某農化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判決結果 法院審理后認為,某農資店銷售的“梢無憂”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屬于未依法取得農藥登記證而生產的農藥,應按照假農藥處理。某農資店作為涉案產品銷售者應依法承擔賠償損失的侵權責任。該肥料標識上雖載明生產者為鄭州某農化有限公司,但經許昌市某農業行政執法大隊委托的鄭州某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協助調查,能夠排除該公司生產、經營該肥料的嫌疑。 綜上,2020年7月,魏都區法院依法判決被告許昌魏都某農資店向原告白某賠償損失44萬元。 調解經過 法院判決后,承辦法官吳真真認為本案件因假農藥引發三方當事人打官司,雖然法律關系明確,對案件裁判容易,但是該案事關農民經濟收益,社會影響大,不能簡單的一判了之。為真正達到服判息訴,使賠償款盡快到位,解決白某的困境,吳真真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背靠背調解,力求妥善解決。 面對被告某農資店負責人翟某,吳真真苦口婆心勸說:“作為專業農資商店經營者,你不經核實就銷售違法產品,耽誤白某一年收成。按照法律規定,生產和銷售假農藥均是違法行為,不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得負刑事責任,今后如何經營,你可得好好思量一下。”同時,吳真真勸導白某實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客觀評價葡萄所遭受的損失,希望能看在雙方在過去長時間友好合作上,協商解決賠償問題。 通過吳真真細致耐心的釋法析理,大量的判后答疑,雙方都有所觸動。翟某誠懇地承認了錯誤,表示其銷售假農藥不是故意的,是不知情的,其認識到了銷售假農藥的嚴重性,愿意賠償白某損失,希望能互諒互讓,減少賠償損失金額。白某亦表示因翟某認錯態度誠懇,愿意作出讓步。 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翟某賠償白某經濟損失30余萬元。為表達感謝,白某特意向吳真真贈送錦旗,于是出現了開頭一幕。至此,該起因假農藥引發的官司在吳真真的耐心調解下獲得了和諧化解。 法官提醒 承辦法官吳真真在此提醒:銷售假農藥于法不容,害人害己。希望廣大農藥行業從業者,從我做起,遵守法律法規,誠信經營;同時也請廣大農民朋友確保從可信的平臺和渠道購進農藥等農資產品,不斷提升自身科學安全用藥水平,加強消費維權的意識,共同凈化農藥市場環境,不斷促進農藥行業可持續的良性發展。 |
相關閱讀 |
AgriThority:為中國農業領域提供咨詢 |
農業部召開“十三五”現代農業發展規劃編制高層專家座談會 |
上周農資價格出現上漲 |
首頁 | 快訊 | 產品庫 | 廠家庫 | 圖譜 | 種植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