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藥害用農藥結果出了藥害要求農資店賠償,咋解決? |
來源:網絡 2019-9-9 9:17:00 |
日前,在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的調解下,三名甜瓜種植戶與農資經營戶自愿簽訂了《農業生產事故調解協議書》,一起由農藥藥害引起的長達2個月的糾紛終于圓滿解決。 今年6月末,北侖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接到小港街道某農戶的投訴,稱其與朋友種植的約3.7畝甜瓜在施用了從當地某農資經營店購入的“50%硫磺懸浮劑”農藥產品后出現了藥害。“花了不少錢買的種子,辛辛苦苦種到現在,眼看著瓜馬上成熟了,這一下全毀了!他們得為這個事情負責任!”當時受害農民情緒激動,要求該農資店經營者給予賠償。 接到舉報后,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迅速組織人員會同農技專家、小港街道工作人員前往事發農田開展實地勘驗。“我們到達現場后,發現甜瓜的葉片已經大面積枯萎,半數以上藤蔓死亡,雖然有少量甜瓜成熟,但因其品質下降,在市場上也無法銷售。”執法人員告訴記者,在了解完農田的受害情況后,他們又與甜瓜種植戶和銷售該農藥的經營者分別進行了談話,以求查明事實真相。 經調查核實,甜瓜種植戶所施用的“50%硫磺懸浮劑”農藥產品標簽標注只適用于黃瓜、果樹、花卉、橡膠樹小麥,且對瓜類敏感,按理說不應該對甜瓜施用。但農資經營者未根據農藥特性科學告知農藥使用技術要求以及注意事項。同時,甜瓜種植戶在施用該農藥前也未仔細閱讀產品標簽說明書。最終導致未能正確合理使用該農藥產品,雙方都存在一定的過錯。 事后,甜瓜種植戶、農資經營者積極配合此次生產事故糾紛調解,但因雙方訴求差距較大,調解一度陷入僵局。經過區農業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的耐心勸解,以及兩個月間的10余次溝通,最終,三位甜瓜種植戶與農資經營者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答應各退一步,并于8月28日自愿簽訂了《農業生產事故調解協議書》。雙方承諾就此事不再產生糾紛,對此次調解也表示滿意,農戶當場表示會與這家農資店繼續合作。 小貼士 根據《農藥管理條例》規定,農藥經營者應當向購買人詢問病蟲害發生情況并科學推薦農藥,必要時應當實地查看病蟲害發生情況,并正確說明農藥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不得誤導購買人;農藥使用者應當嚴格按照農藥的標簽標注進行使用。“我區已全面實行農藥實名制購買制度,農藥經營者應進行實名銷售,農藥購買者也應主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購買,并索證索票。” 同時,農技專家也提醒廣大農戶,在使用農藥時最好選擇清晨或者傍晚,避開高溫時段施藥,施藥前應仔細閱讀農藥標簽,按照標簽說明書和農藥登記證上的使用范圍、使用劑量使用農藥,嚴禁超范圍超劑量用藥,如需混用農藥,最好事先向農資店或農技人員進行咨詢,嚴禁酸性農藥和堿性農藥混合使用,慎防產生藥害。此外,農戶在噴藥前也應注意周圍環境以及風向、風力,防止意外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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