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草枯屢禁不止,這些農資公司被重罰! |
來源:網絡 2019-7-19 9:53:00 |
“百草枯”,因人攝入3毫升即可致人死亡,口服中毒死亡率高達90%-100%,目前沒有特效解毒藥。國家早己發布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農資經營單位不得銷售含禁用農藥“百草枯”的除草劑。因銷售含“百草枯”產品,購買后引起人員死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業生產企業和個人不得使用含禁用農藥“百草枯”的除草劑,如果使用,引起飄移或者廢棄物污染造成人員中毒死亡,使用者應承擔法律責任。 嚴厲打擊違法銷售使用含禁用農藥“百草枯”的除草劑的行為。一經查實,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廣大經銷企業,應該從廣西這家農資公司違規經銷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被處罰通報中吸取教訓,嚴格自律,把好產品進貨關。 自2016年7月禁用百草枯水劑以來,各級農業部門采取一系列監管措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百草枯水劑禁而不絕的問題在一些地區仍然存在。近日扶綏縣農業農村局就查獲了一起非法銷售百草枯的案件。 扶綏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扶農(農藥)罰[2019]1號 當事人:廣西森聚源農資有限公司 地址:扶綏縣渠黎鎮渠黎街 電話:1390786xxxx 負責人:黃xx(性別:男,年齡:5x歲,身份證號碼:452128196201xxxxxx) 當事人經營未取得農藥登記證的農藥一案,扶綏縣農業農村局(下稱本機關)經依法調查,現查明: 2019年4月11日,當事人銷售有“百草枯”農藥10瓶(規格:1100克/瓶)。該農藥標簽標注的商品名稱:百草枯;農藥登記證號:PD20093455;農藥生產許可證號:XK13-200-00933;產品標準號:GB19308-2003;有效成份含量:260克/升;劑型:水劑;凈含量:1100克/瓶;生產企業名稱:黑龍江省鶴崗市清華紫光英力農化有限公司;生產日期及批號:2019年03月16日;保質期:2年。該農藥涉嫌未取得農藥登記證。 2019年4月17日,經本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之后執法人員依法對涉嫌違法經營的上述農藥進行了抽樣取證,并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詢問,依法制作了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詢問筆錄和提取當事人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等有關書證。 為了解當事人經營的上述農藥是否取得登記,本機關登錄“中國農藥信息網(官網)”進行查詢核實,上述農藥的農藥登記證號PD20093455的有效期已過,已查不到該農藥的登記信息,應認定為未取得農藥登記證。 以上事實有抽樣取證憑證、現場檢查(勘驗)筆錄、詢問筆錄、當事人經營的“百草枯”農藥照片、農藥登記證查詢結果、負責人的身份證明等證據為證。上述證據形式合法,內容客觀真實,其證明效力予以確認。 2019年5月7日,本機關向當事人送達了《扶綏縣農業農村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扶農(農藥)告[2019]1號),在規定時間內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 本機關認為: 你單位經營未取得農藥登記證的農藥產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第四十四條“禁用的農藥,未依法取得農藥登記證而生產、進口的農藥,以及未附具標簽的農藥,按照假農藥處理。”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二款“經營假農藥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經營的農藥和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設備等,違法經營的農藥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之規定,本機關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經營未取得農藥登記證的“百草枯”農藥行為,并擬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沒收登記保存的10瓶“百草枯”農藥; 2、罰款5000元 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建行扶綏縣支行營業部的扶綏縣財政局代收代繳專戶[全稱:扶綏縣財政局(國庫股)]繳納罰款。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沒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當事人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崇左市農業農村局或扶綏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扶綏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扶綏縣農業農村局 2019年5月22日 百草枯被禁史: 2012年4月24日,農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頒布了第1745號公告,為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確保百草枯安全生產和使用,決定對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 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銷百草枯水劑登記和生產許可、停止生產,保留母藥生產企業水劑出口境外使用登記、允許專供出口生產。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劑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2016年5月9日,《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征求2,4-滴丁酯等農藥禁限用措施意見的函》在網上發布,征求意見函第三條“將百草枯毒性變更為‘劇毒’,不再受理、批準百草枯田間試驗、登記申請,除母藥生產企業的百草枯產品出口境外使用登記外,不再受理、批準續展登記申請。” 2018年9月25日,國內唯一一張登記在百草枯可溶膠劑上的登記證到期。以前生產的百草枯膠劑在有效期內(2年)可以經營、使用到2020年9月25日,屆時,百草枯在國內市場上將銷聲匿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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