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和化肥等增值稅再降1%,經銷商要求降價合理嗎? |
來源:農資導報 2019-3-21 9:09:00 |
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全國兩會上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19年將實施更大規模的減稅。 其中,對于農產品和化肥等的增值稅同樣有所降低,由10%降至9%,降幅1%。本次降稅率統一在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近年國內化肥增值稅率變動表格 這一減稅政策出臺后本是對化肥生產企業的一項重大利好,但同時也有一些經銷商提出疑問:企業成本降低了,那我們采購的化肥是否也應該相應降價?企業增值稅從10%降至9%,降了1個百分點,所以價格方面是否也能降低1個點。這個要求合理嗎? 從感覺上來說,給客戶下降1%似乎是合理的,那小編來給大家算一下這筆賬,現在假設你一袋肥料的采購成本是100元,成交價是120元: 如果按照原本10%增值稅率: 進項稅是100*0.10=10元, 出項繳稅是120*0.10=12元, 納稅額為:12-10=2元。 實際利潤為120-100-2=18元。 按照新的增值稅為9%: 進項稅是100*0.09=9元, 出項稅是120*0.09=10.8元, 納稅額為:10.8-9=1.8元, 實際利潤為120-100-1.8=18.2元。 這意味著降低增值稅,讓農資企業少繳納了18.2-18=0.2元增值稅。 但如果你給客戶降價1%,成本價還是100元,而成交價是120*(1-1%)=118.8元。 按新的9%增值稅率, 進項稅是100*0.09=9元, 出項繳稅是118.8*0.09=10.692元, 實際進項抵扣后, 納稅額為:10.692-9=1.692元。 實際利潤為118.8-100-1.692=17.108元。 這比原來未降價未減稅 少賺了18.2-17.108=1.092元, 利潤減少了1.092/18.2=6%! 這不算不知道,算了嚇一跳。 不是說好降1%的嗎? 怎么利潤一下降了6%? 其實在企業給經銷商降價的情況下, 如果生產成本沒有同時降價, 那么利潤將損失將近6%。 所以, 買賣有風險,降價需謹慎。 其實國家降稅率,并不是對銷售價格也降低了同樣的百分比,與商品價格是無關的!借增值稅稅率下降1%也要求企業降價1%,并不合理。但有時經銷商要求降價,一些企業也不得不接受,但實際上,企業是虧損的! 總之,其實降低的只是稅率,與商品價格是無關的!!! 相信大家對“肥料增值稅基本稅率將由目前的10%降至9%已有所了解。有些企業也有疑問了:降稅率前和降稅率后,我們簽訂合同時含稅價為好,還是不含稅價為好?” 銷售一方簽訂合同最好含稅! 舉個栗子~ 1、如果A公司,賣了一批10%稅率的貨物給B公司,合同約定含稅售價為580萬元。 (1)10%稅率下: B公司則需要支付給A公司:580萬元 A公司的銷項稅額為:580萬/(1+10%)*10%≈52.73萬 (2)稅率降至9%后: B公司仍需要支付給A公司:580萬元 A公司的銷項稅額變成:580/(1+9%)*9%≈47.89萬 A公司獲利52.73-47.89=4.84萬 2、同樣的A、B公司,如果合同約定不含稅售價為500萬元 (1)10%稅率下,B公司支付A公司金額為:580萬 (2)13%稅率下,B公司只需支付公司A:574.7萬 B公司可少支付580-574.7=5.27萬元! 3、結論: 降稅率前,簽訂合同,銷售方應以簽含稅價合同為好! 降稅率前,簽訂合同,購買方以簽訂不含稅價稅為好! 文章來源:農資導報(訂閱號:nzdbwx),素材來源:中國化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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