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農資店可免交增值稅!經銷商快跟營業稅說“拜拜”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7-11-6 10:10:00 |
據新華社消息,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草案)》。這意味著實施六十多年的營業稅正式廢止。 此外,根據國務院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我國增值稅稅率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原適用13%增值稅稅率的農產品、自來水、石油液化氣、天然氣、圖書、音像制品等調整為11%,其中化肥等農資投入品也入列。 目前農資店是如何繳納增值稅的呢? 根據我國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增值稅特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勞務時,采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其中,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經過幾次調整已經統一為3%。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農資店也是按照增值稅征收的3%的稅率進行納稅。 哪些農資店可免征增值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第五十條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一)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二)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免征增值稅。2017年12月31日前,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注:起征點的調整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應當在規定的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適用的起征點,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舉例:假如某地的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的起征點為20000元,某個體農資店(小規模納稅人)本月取得肥料銷售收入20000元(含稅),該個體戶本月應繳納多少增值稅? 分析:因為提供應稅服務的起征點為20000元,該個體戶本月肥料銷售服務不含稅收入為20000/(1+3%)=19417.48元,銷售肥料取得的收入未達到起征點,因此該部分無須繳納增值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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