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違禁藥坐牢半年!牢記這已禁用的39種高毒農藥 |
來源:好農資招商網 2017-4-17 8:50:00 |
近日,平度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農藥使用違法案件,家住山東平度市南村鎮郭莊村的村民王某為防治自家大頭菜和山藥地里的害蟲,非法使用了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甲拌辛硫磷812。王某的行為因構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據調查,村民李某在經過郭莊村蔬菜大棚種植區域時,發現一塊大頭菜地地頭有4個甲拌磷塑料藥袋,懷疑這塊地種植大頭菜時使用了這種甲拌磷農藥并報了警。 盡管如此,據郭莊駐地豐樂肥業銷售處的銷售人員介紹,王某此前曾到店問有沒有滅殺地下害蟲的農藥并希望購買甲拌辛硫磷。銷售人員向王某說明這種藥國家許多方面是禁用的后,王某還是交了60元錢買下并在自家大頭菜地里用了5包甲拌辛硫磷,之后把包裝袋扔在地頭上。同日下午,他又將甲拌辛硫磷和土攪拌后用到了自家山藥地里。 經取樣鑒定,在王某的山藥地和大頭菜地土壤中均檢出甲拌磷成分,而國家已經明令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甲拌磷。盡管王某辯稱自己年邁不識字,不知道違禁農藥名錄,但據該村村民介紹,村里已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告知村民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農藥名單及使用違禁農藥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平度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在蔬菜種植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其行為構成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應受刑罰的處罰。 根據現行法令,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銷售、運輸、貯存等過程中,使用禁用農藥、獸藥等禁用物質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處罰。 新《農藥管理條例》出臺后,也明確規定,“農藥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農藥。”同時對銷售禁用農藥進行了明確規定,“農藥經營者應當向購買人詢問病蟲害發生情況并科學推薦農藥,必要時應當實地查看病蟲害發生情況,并正確說明農藥的使用范圍、使用方法和劑量、使用技術要求和注意事項,不得誤導購買人。” 據了解,目前國家已經禁用的高毒農藥有39種,在部分作物限制使用的有25種。果樹、蔬菜、中草藥等作物尤其應該注意禁限用。除此之外,未來兩年,國家計劃淘汰3類農藥產品,其中包括胺苯磺隆復配制劑、甲磺隆復配制劑(201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和三氯殺螨醇(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國內銷售和使用)。 目前國家已禁用的39種高毒農藥包括: 六六六、滴滴涕、毒殺芬、二溴氯丙烷、殺蟲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劑、狄氏劑、汞制劑、砷、鉛類、敵枯雙、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強、氟乙酸鈉、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對硫磷、對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線磷、地蟲硫磷、甲基硫環磷、磷化鈣、磷化鎂、磷化鋅、硫線磷、蠅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胺苯磺隆單劑產品、甲磺隆單劑產品、福美胂、福美甲胂、百草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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