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農業大國,土地承載著太多的歷史心酸,如見機械化的時代已經到來,花費的運用卻是空前的加大了。“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一臺50馬力的拖拉機能耕翻12至15厘米厚的土地,而現在,要100馬力的拖拉機才能實現,可見當下土壤板結的程度。”全國人大代表、江蘇鹽城市耕地質量保護站站長秦光蔚以此為例,道出了對當下耕地質量的憂慮:加快我國耕地質量保護立法工作十分緊迫。
近年來,糧食重金屬污染事件屢現報端,土壤重金屬污染已威脅到糧食這一民生命脈。數據顯示,我國耕地面積不足全世界一成,卻使用了全世界近四成的化肥,單位面積農藥使用量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5倍。通過調研,代表、委員發現,農民為了提高產量盲目施肥的現象比較常見。即便是有機肥料,由于含重金屬添加劑飼料的大量使用,造成牲畜糞便中超量重金屬潛入地下,傳遞給農作物。“雖然我國土地法律制度不斷完善,許多法律法規均對耕地質量的保護制定了一定的保障制度,但是若干法律中只有零星的表述,執法權不清晰,不能系統地保護耕地質量。”秦光蔚代表說。
九三學社中央在提交給全國政協的提案中建議,土地污染防治實行地方政府負責制。建議設立土壤污染管治區,由地方政府負責,對區域內受污染土地進行管護、治理,不適合農業種植的限制種植。提案說:“在土壤修復過程中,一塊地如何才算修復完成,不僅是技術問題,也是法律問題,處理不好就會帶來二次污染。因此,建議盡快出臺法律防治土壤污染,同時制定土壤修復的國家技術標準,使土壤修復有法有據。”
秦光蔚說,在耕地占補過程中,根據目前的“占多少,補多少”這一原則,雖然管得住數量,但是否能管住質量更需要重視。非農建設占用的耕地多為城郊地區的良田沃土,補充的耕地多分布在山區、丘陵或灘涂,肥力低、結構差,難以達到良田熟土的產量水平,實際上等同于減少了耕地面積。“在堅守好18億畝耕地數量紅線的同時,更要守好質量底線,保護和建設好耕地質量才是保證糧食安全的根本出路。”秦光蔚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