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號文件《關于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若干意見》。這是連續11年,中央一號文件聚焦三農,把農業放在“四化同步”的基礎位置,把“三農”放在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位置,并就事關“三農”改革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和方向性問題,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論斷、新舉措。《意見》秉承了十八大“四化同步”的指導思想,旨在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中“關于農業、農村改革明確而全面的部署”。文件共33條,涉及糧食安全、農業支持保護、農業可持續發展、農村土地改革、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村金融、城鄉一體化、鄉村治理等八個領域。
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的特點:上年“一號文件”主要集中在農業科技、水利、城鄉統籌等局部問題的推進上,而2014 年一號文件提出要“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和推進農業現代化”,改革的范圍之廣是歷年一號文件無法比擬的,這從側面體現出中央對于“三農”問題強化改革的決心。2014 年一號文件與往年相比有以下四大變化:
首次將糧食安全提升至國家戰略高度,并對具體農產品做出細化要求
糧食安全首次在中央年度經濟工作會議中被提出,農村工作會議上又再次被提及,這體現出我國糧食安全的重要性。糧食安全永遠是不能更改、無法后移的戰略底線,永遠是中華民族這艘乘風破浪大船的壓艙石。雖然我國糧食生產連續十年增產,但是基礎并不穩固,形勢依然嚴峻。文件明確要求確保谷物(玉米等)基本自給,口糧(小麥、稻米)絕對安全,同時利用國際農產品市場和資源補充國內糧食供給,這意味著未來油料、肉制品及經濟作物(糖、棉)進口依存度將進一步上升。
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隨著農藥、化肥對土壤、水體造成的環境污染越來越嚴重,傳統的化學農業已經逐漸顯現出其不可持續性。因此建立農業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勢在必行,主要包括:1)支持高效肥和低殘留農藥使用;2)規模養殖場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3)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用有機肥等試點。
繼續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以此激發土地活力;對于集體建設用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村宅基地區別對待,預計集體建設用地改革將穩步推進,宅基地改革較為審慎。
農產品價格市場化道路邁出重要一步
2004 年出臺的托市收購政策保障了國內糧食生產以及農民的增收,但這一制度同時也扭曲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并造成國內外農產品價格長期倒掛的現狀,從而削弱下游加工企業乃至整條產業鏈的競爭力。今年一號文件中提出將探索并推進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與政府補貼脫鉤的改革,引入農產品目標價制度(市場價高于目標價格補貼消費者,反之補貼生產者),2014 年大豆和棉花將首先被納入試點范圍,逐步實現市場化定價。
對化肥公司業務的影響
土地流轉加速,新型經營主體涌現,農資流通傳統模式面臨巨大挑戰
文件提出“扶持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鼓勵有條件的農戶流轉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加快健全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絡”,從流轉機制建設方面,進一步加速土地的規模化,從而加快現有的農資行業銷售渠道的變革和服務模式的創新。
社會化服務需求增加,為社會化服務帶來發展機遇
文件提出要“大力發展主體多元、形式多樣、競爭充分的社會化服務,推行合作式、訂單式、托管式等服務模式,擴大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試點范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有資質的經營性服務組織從事農業公益性服務。” 隨著規模化經營主體涌現,專業化、多樣化的服務需求(農資、技術、金融等)將快速增加,社會化服務組織迎來發展機遇。
土地經營權抵押,在一定程度上會推動農業經營規模化,釋放土地紅利
文件提出“賦予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鼓勵地方政府和民間出資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貸款擔保服務”。通過三權分離,將土地經營權資本化,釋放土地融資能力,為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多樣化服務(賒銷等)創造條件。
水溶肥、有機肥等環保、高效新型肥料迎來機遇
一號文提出“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提高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加大征收力度”,“分區域規模化推進高效節水灌溉行動”。水價的上漲將帶動節水農業的發展,而節水灌溉的發展將有效拉動水溶肥的需求。同時,文件還提出要“支持高效肥使用”。
文件提出要“加快實施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加大“規模養殖場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用有機肥”,鼓勵有機肥的應用。
低殘留農藥市場擴大
文件提出“支持低殘留農藥使用”,未來國家高度重視生態農業發展,限制高毒農藥的生產和銷售,對農藥的經營管控也將更加嚴格,從而對農藥生產和流通領域帶來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