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近年來土地流轉已然出現,各地在土地流轉上積極性很高,截至2013年底,全國承包耕地流轉面積3.4億畝,是2008年底的3.1倍,流轉比例達到26%,比2008年底提高17.1個百分點。經營面積在50畝以上的專業大戶超過287萬戶,家庭農場超過87萬個。但一些地方在農村土地流轉過程中急于求成,對中央政策存在誤解誤讀,導致農村土地流轉過快過急,需要切實加強引導,促進土地流轉規范運行。如何引導農村土地有序流轉?記者采訪了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
土地流轉誰說了算?農村土地流轉涉及承包農戶、規模經營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多方利益,地方政府也十分關注,到底誰說了算?
張紅宇解釋說,土地流轉是資源配置的過程,應由市場起決定性作用。但土地又是農民的命根子,政府必須維護好農民利益,要搞好管理服務,發揮規范和引導的作用。“法律規定,我國農村集體土地實行農戶家庭承包經營,依法承包土地、流轉土地是農民的核心權益,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均應當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由農民說了算,任何組織和個人不能強迫和限制。因此,在土地流轉中要始終堅持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確保不損害農民權益、不改變土地用途、不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張紅宇表示,一些地方的問題就出在急于求成,越位了、干預過多了,代替市場作用,代替農民作主。 張紅宇說:“在土地流轉管理服務上,目前還有大量工作要做。全國還有2/3的縣和鄉鎮沒有建立土地流轉服務平臺,有近40%的土地流轉未簽訂合同,去年受理土地流轉糾紛達18.8萬件。因此,政府主要通過建立健全土地流轉公開市場,加強土地流轉合同管理,健全糾紛調處機制等方式,不斷規范土地流轉行為,完善土地流轉服務,為農戶承包經營權流轉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
土地規模經營多大為適度,針對一些人提出的我國農村土地經營規模較小,發展現代農業重點是擴大土地經營規模的觀點,張紅宇說:“土地經營規模不是越大越好。人多地少是我國的基本國情,在現有生產條件和農村人口仍然很多的情況下,土地經營規模過大會影響土地產出率和農民就業,不利于農業增產和農民增收。”
那么,多大的規模為適度呢?張紅宇說:“從我們調查情況看,以家庭為單位,以糧食生產為例,一年兩熟地區戶均耕種50—60畝,一年一熟地區100—120畝,各種資源配置效率最高,也適合現階段我國的國情和農情。”他表示,土地流轉和發展規模經營,途徑是多條的、形式是多樣的,要鼓勵土地在農戶間流轉、向種田能手集中,因此要繼續扶持普通農戶的生產發展,重點培育家庭農場等規模種養戶。對于農民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發展土地規模經營,要充分考慮勞動成本、監督成本、管理效率等因素。 |